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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傭入屋前發現有皮膚病,應該如何處理?
雖然外傭入屋前,大多數的僱主都會選擇為外傭在港多做一次身體檢查,但有時候總會發生一些出乎意料的情況。筆者耳聞有行家分享曾經有外傭完成體檢合格後便出發去僱主家中報到,但入屋除鞋後發現外傭的腳異常地臭。初時以為外傭只是因為腳汗產生臭味,但原來外傭疑似有皮膚病卻沒有告訴所有人。 老實說,我們做中介亦不可能掌握所有外傭的情況,如果外傭沒有告訴任何人,中介又怎會知道呢?偏偏皮膚病亦不包括在體檢的項目當中,因此診所職員或醫生亦未必能夠察覺。那位僱主是為了即將出生的嬰兒才需要聘請外傭,霎時間亦不知所措。據說,僱主當天就要求外傭馬上離開住所,並聯絡中介接走外傭到宿舍。這裡又產生另一個問題,僱主可以因為外傭患上皮膚病而辭退外傭嗎? 如果遇上外傭患上皮膚病的問題,建議立即帶外傭見醫生,確定皮膚病的種類再判斷如何處理。筆者明白傭主的壓力,畢竟多了一個外來人住在家中又感染了皮膚病的確非常無奈,但解決問題最好的方法是及早治療和提高外傭的清潔衛生意識。僱主和外傭的清潔用品最好都分開處理,避免交叉感染。 最後處理是否解傭外傭的問題,若果僱主解僱外傭的原因是單純因為皮膚病,可能


外傭欠債消失了,僱主應該如何處理?
疫情後,筆者開始多了聽到外傭因為欠債而突然失蹤的個案。站在僱主的立場,外傭突然失蹤固然令原來的生活節奏一下子被打亂,更令人心煩的是因為欠債問題造成的滋擾。筆者嘗試根據經驗,分享一下僱主如何處理外傭因為欠債突然消失的情況。 不幸遇上外傭欠債消失的情況,請記住以下三點: 報警求助:發現外傭失蹤或有欠債證據(如財務公司聯絡),第一時間報警備案,警方會記錄事件並可能協助調查;若財務公司滋擾家庭,可再次報警要求停止騷擾。 終止合約:下載並填寫ID 407E表格(可從入境處網站取得),清楚註明「外傭欠債後無故失蹤」,親身或郵寄遞交入境事務處;收到確認信後,將副本掛號寄給相關財務公司,證明外傭已非僱員,要求停止追討。 不需代還債務:香港法例規定,外傭私人欠債由其個人負責,僱主無法律責任代還,即使合約列你為聯絡人亦一樣。 有部分僱主會比較擔心財務公司滋擾的問題,其實僱主把ID 407E表格寄給財務公司後,通常短時間內財務公司便會停止對僱主滋擾。因為財務公司本身亦受到其放債人牌照及警方的監管(在此提及的財務公司當然是指正規領有牌照的財務公司,非法的財務公司則不


如何計算長期服務金?
當外傭為同一僱主工作滿五年後便可以獲得按照勞工法例下受保障的長期服務金。長期服務金的基本計算方法,其實可以用一條公式處理:最後工資 × 2/3 × 可追溯服務年資=長期服務金(上限港幣39萬)。 值得一提,不是所有外傭離職的情況都需要支付長期服務金。以上提到的服務滿五年,只是其中一個要點,另一個重要的決定因素是離職原因。絕大部分需要支付長期服務金的個案都是因為僱主選擇不續約,其他原因包括合約期內解僱(非嚴重違反合約)、健康原因、達到退休年齡或外傭離世等原因才需要發放長期服務金。 計算長期服務金的第一步是確定外傭的工作年資,滿一整年的當作一年計算,餘下的日子則要按比例計算,通常會計算(餘下日數/365或366)去計算餘下日子的部分。 當僱主得到確實的工作年資數字後,接著按照外傭終止工作前最後一個月的整月工資來計算長期服務金。請注意,按照勞工法例的規定,外傭有權選擇以離職前 12 個月的平均月薪作為計算長期服務金的基礎。實務上,筆者會計算兩者的差異,選擇較高金額的數字作為計算基礎,免卻日後的煩惱。 對於工資的定義,一般外傭除了基本薪金外,也許會得到僱


除了勞工保險之外,傭主是否必須為外傭購買其他保險?
對於初次聘請外傭的僱主來說,筆者發現僱主經常忘記或不知道需要為家傭購買勞工保險。勞工保險是根據香港法例第282章《僱員補償條例》訂明,僱主需要為僱員負起的法律責任,確保在出現工作相關事故時,員工能依法獲得保障,避免違法帶來罰款或法律訴訟。假如僱主違規,最高可罰款10萬港元及監禁2年。由於家傭是僱主聘請在其家居工作的僱員,因此僱主是必須為家傭購買勞工保險。 勞工保險是相對標準化的一般保險,保費通常都比較相宜,可以隨時在網上或透過僱傭仲介公司投保。勞工保險的主要保障包括: 工傷醫療費用 勞工保險涵蓋因工受傷或職業病所需的醫療費用,包括住院、門診及手術費用。僱主需負責支付相關醫療支出,保障員工獲得及時且適當的治療。 工傷病假津貼 受傷員工在康復期間,如需休息治療可獲發病假津貼,一般為受傷期間薪金的80%,保障員工的收入不因休假而大幅減少。 永久失能補償 若因工傷導致員工永久部分或完全喪失工作能力,按失能程度及受傷時年齡和薪酬計算一次性補償金,保障其未來生活需要。 死亡補償及殯葬費用 如員工不幸因工傷或職業病死亡,保險會支付死亡補償金予遺屬,同時


膳食津貼好還是提供膳食好?
回答這個問題要先了解兩個情況。首先,僱主家中會否經常準備三餐?還是外出用餐比較多呢?其次,外傭的宗教信仰亦可能會影響是否領取膳食津貼作為比較簡單的解決辦法。 從僱傭合約角度而言,僱主必須為外傭提供「充足的免費膳食」,或以膳食津貼代替。現時膳食津貼最低標準為每月1,236港元(2025年標準),並會隨規定最低工資定期調整。換言之,僱主可選擇: 提供免費膳食:每日三餐由僱主直接供應,膳食品質須「充足」及「適合」,需考慮外傭的宗教信仰、健康狀況與飲食偏好。這方案提升外傭家庭歸屬感,也利於確保食物的營養均衡和衛生條件。 支付膳食津貼:僱主支付指定津貼額,讓外傭自行購買和安排飲食。此方式彈性大,方便雙方日常生活安排,但膳食津貼金額相對較低,一天約37港元,外傭需精打細算,且飲食品質較難保證。 根據筆者的經驗,兩者的主要差異在於成本和管理投入。如果家中有長輩或全職主婦,多數僱主會選擇提供免費膳食。在一些中產地區,有不少家庭則選擇提供膳食津貼。筆者留意到當中可能涉及每個僱主管理家傭膳食的時間成本各有不同,提供免費膳食的僱主需花時間選購食材和準備餐食,且須尊重外


外傭最低工資
在香港工作的外藉家庭傭工受到香港政府不時制定的最低工資保障。比較其他引入外傭的國家和地區,香港僱主提供的工資及僱傭福利都頗有競爭力,因此長期吸引來自菲律賓及印尼的外傭來港工作。 政府考慮外傭最低工資的因素包括:香港經濟表現、勞動市場狀況、生活成本、通脹率、僱主負擔能力及社會各界意見,再經過內部評估後決定是否調整工資水平。回顧過去多年,政府通常每年都會公佈外傭適用的最低工資數字。最低工資調整結果由勞工及福利局等相關部門公佈,並透過入境處執行,所有外傭的僱傭合約必須符合當時政府公佈的最低工資標準,僱主若低於此標準支付薪金,會觸犯政府規定,可能面臨刑事檢控。 以下是自2005年開始,每年最低工資數字。 生效日期 最低薪金 2005年5月19日 3,320港元 2006年5月30日 3,400港元 2007年6月5日 3,480港元 2008年7月1日 3,580港元 2009年 3,580港元(凍薪) 2010年 3,580港元(凍薪) 2011年6月1日 3,740港元 2012年9月30日 3,920港元 2013年 3,920港元(凍薪) 201


菲傭好還是印傭好?
對於新手要聘請工人姐姐,很常見的問題就是到底請菲傭還是印傭比較好。 坊間的說法並沒有說哪一種外傭比較好,但可以分析一下菲傭和印傭的專長,大家可以按照自己的情況去決定哪一種外傭最適合自己。 菲律賓從1970年代末開始輸出勞工到外地打工賺取外匯,因此當地的培訓學校較有系統,同時很多顧主的回饋表示菲傭比較醒目。互相比較之下,菲傭的確比較少需要顧主一板一眼去教導如何工作。僱主只要準備清晰的要求,大多數的菲傭都可以完成僱主的要求。唯一要注意的是菲律賓是英語及菲律賓語並行的國家,因此大多數的菲律賓傭工都比較抗拒學習新的語言。如果家中有長者的話,要注意大家的溝通問題。 菲傭比較適合有小朋友的家庭,因為照僱小朋友方面,菲傭的經驗及安全意識通常都會比印傭要好一點。 1990年代印傭的出現令市場多了選擇,尤其是家中有長者的僱主。印尼人在當地受訓的時候通常都會學一點日常的廣東話,方便日後跟僱主溝通。另外,很多印尼當地的培訓學校在照顧長者方面的培訓確實做得比較出色。因此,筆者通常都會建議需要照顧長者的僱主聘請印傭。 聘請印傭需要注意烹調豬肉的問題,因為印尼是一個回教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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